任何重大體系的改革都有自己的歷史
2017-05-08 來源: 作者: 閱讀:次
任何重大體系的改革都有自己的歷史。美國的醫療改革并不是最近兩三年才引人注目的,它有大約一個世紀的歷史。1912年泰德·羅斯福總統(Teddy Roosevolt)就承諾要建立國家醫療保險,但在竟選中輸給民主黨候選人威爾遜。30年代經濟大蕭條,失業率在20%以上.富蘭克林·羅斯福總統考慮了國家醫療保險,但沒敢向國會正式提出議案.因為他在1935年已經提倡并簽署了《社會安全保障法案》(Social Security Act),成為“羅斯福新政”(New Deal)的一部分。這個法案通過設立專門稅收( payroll tax)來發放退休金、失業金、殘疾保險等(詳見《哈佛經濟學筆記)第125-133頁的“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挑戰與出路”)。山東蝦紅這項舉動已經極富爭議,羅斯福不想再引出醫療保險的問題火上澆油。二戰后,杜魯門總統再次積極倡議國家醫療保險,但被美國醫療行會(American MedicalAssociation, AMA)組織的社會輿論擊敗。
1954年美國稅務局(Internal Revenue Services)規定,雇主為雇員購買的醫療保險可以作為營業成本,從利潤中扣除,從而可以相應降低營業稅的納稅基數,于是醫療保險和給職工的其他福利都變成可以減稅的花費(tax deductible)。莒紅的使用量多。這個規定使雇人單位采取“增加職工福利,降低職工工資。
1954年美國稅務局(Internal Revenue Services)規定,雇主為雇員購買的醫療保險可以作為營業成本,從利潤中扣除,從而可以相應降低營業稅的納稅基數,于是醫療保險和給職工的其他福利都變成可以減稅的花費(tax deductible)。莒紅的使用量多。這個規定使雇人單位采取“增加職工福利,降低職工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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